航天科技集团2023年计划安排60余次宇航发射任务******
《中国航天科技活动蓝皮书(2022年)》发布 今年计划安排60余次发射任务
1月18日,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发布《中国航天科技活动蓝皮书(2022年)》。《蓝皮书》显示,航天科技集团2023年计划安排60余次宇航发射任务,发射200余个航天器,开展一系列重大任务:载人空间站工程进入应用与发展阶段,空间站转入常态化运营模式,将完成1次货运飞船、2次载人飞船发射任务和2次返回任务;全面推进探月工程四期和行星探测工程,开展嫦娥七号、天问二号等型号研制;发射多颗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科研卫星和业务卫星;完成长征六号丙运载火箭首飞,进一步完善长征火箭型谱。
《蓝皮书》指出,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也是加快建设航天强国、奋力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,中国全年计划实施近70次宇航发射,有望再次刷新纪录。
宇航发射和飞行试验次数持续保持高位
据介绍,航天科技集团今年计划安排60余次宇航发射任务,发射200余个航天器,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累计发射次数将突破500次。其中,重大工程任务依旧繁重,要完成天舟六号、神舟十六号、神舟十七号3次发射任务,不断提高进出太空、利用太空、探索太空的能力;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将完成3颗备份卫星发射,进一步增强系统可靠性;将发射风云三号06/07星、环境减灾二号06星、高轨20米SAR卫星、新一代海洋水色观测卫星、中星26号、中星6E、澳门科学一号A星等,让航天技术更好地服务社会民生,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建设;航天科技集团“新一代商业遥感卫星系统”将加速推进建设,今年计划再发射7颗四维高景系列卫星,为传统、新兴市场用户提供高时效、高性能的时空信息服务。
航天科技集团今年还将实施宏图一号、吉林一号、吉利星座、微厘空间北斗低轨导航增强系统组网星等商业发射任务,公开发布火箭运载余量信息,向商业用户提供发射和搭载机会,为各类客户提供快速、稳定、可靠的“一站式”发射服务,推动我国商业航天持续健康发展。
研制应用任务持续保持高强度
今年将全面推进探月四期和行星探测工程,开展以嫦娥七号、天问二号、静止轨道微波探测卫星等为代表的多个型号研制工作,完成多项商业航天和整星出口合同履约工作;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不断提升卫星应用融入新兴领域,支持重点区域经济发展;在北斗领域实现北斗应用向系统集成和增值服务延伸,继续深耕民航,拓展能源、应急等关键行业;发挥天地一体化优势和卫星通信、导航、遥感综合应用优势,聚焦行业和地方政府智能化升级契机,构建一体化的产品体系和业务综合应用解决方案。
建设航天强国新征程开启全面
《蓝皮书》显示,中国已经全面建成了航天大国,进入世界航天强国行列,开启了全面建设航天强国新征程。从近5年发射趋势看,中美两国发射活动快速增长,发射次数交替领先,发射航天器质量持续攀升,成为世界航天增长的主要动力。
2022年,中国全年完成64次发射任务,研制发射188个航天器,总质量197.21吨居世界第二位,各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。其中,长征系列火箭53次发射全部成功,并实现128次连续发射成功。
纵观这一年的中国航天,在发射活动方面,高密度发射任务有序实施、成功率保持高位,航天器研制发射数量快速增长、研制能力大幅提升,发射活动保持增长态势、进入空间利用空间能力跨越式发展。
·科技创新方面
运载火箭、载人航天、月球和深空探测、应用卫星、科学和技术试验等领域不断创新突破,取得多项重大科技成就,推动航天科技自立自强。
·应用服务方面
北斗导航服务全球,中星、亚太提供连续服务,空间基础设施形成全天时全天候对地观测能力,各类应用卫星提供的通信广播服务、国土资源服务、海洋资源服务、气象观测服务、应急管理服务、农业生产服务、生态环境服务、交通运输服务、科教文体服务等,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发挥了巨大作用。
·国际合作方面
开展了设施和数据共享、技术合作、应用服务、交流研讨等多种类型的多边、双边合作,积极促进国际交流、产业发展和技术应用。在商业航天发展方面,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初步形成,由基础制造、产品研发为主的阶段进入应用牵引、市场主导的新发展阶段,商业航天正加快成为航天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。
(总台央视记者 崔霞 李厦 徐静)
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******
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
确保功能不降面积不减性质不改
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,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,最终目的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,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、面积不减少、性质不改变,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、稳定性、持续性,保障国家生态安全。
据介绍,生态环境部主要从谁来监督、监督什么、怎么监督、监督结果怎么应用四个方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。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主体;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监督事项,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、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、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监督;明确具体的监督手段和措施,主要是通过对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审核意见,依托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;通过信息公开、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考核、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、依法依纪依规移送查处问责等多种方式,形成监督闭环,强化监督结果应用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